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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姚工:13926003430
手续办理 林工:13580357841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收集项目资料→在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及其他申报系统上填报信息→环保人员到项目现场查看情况→若无问题,提交纸质版资料等待审批→审批通过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如需了解详情可联系:林工 13580357841)
例: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注: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至十六条相应规定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http://fushe.mee.gov.cn/学习相关知识,并通过考核)
合格证书模板